医保卡范围
我院是经省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、卫生部门及医疗保险机构审查批准的医疗机构。省、市医疗保险机构颁发的IC卡(简称医保卡)均可在我院使用。
医保卡就医要求
医保卡是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的主要凭证,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、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,可通过医保卡在刷卡机上直接与医院、药店结算。住院时,凭卡办理入院、出院手续,,其中自付的医疗费用可凭卡及现金支付。医保卡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。
医保卡住院费用结算
1、住院费用由四部分组成:个人全自费医疗费用、个人按比例自付费用、住院起付费用(即门槛费)、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费用,而前三项费用均由个人承担。
2、办理入院,参保人员先要刷卡核对,并向医院缴纳一定数额的预付金,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办理出院手续时结清自付费用。
3、医院与医保机构的计算机是联网运行的,定点医院、参保个人及就诊的各种信息都存在数据库中。因此,医保涉及的三方(医保机构、医院、个人)均通过网络来办理各项业务。
4、患者住院期间,院方每日通过微机传输病人当日的医疗费用。办理出院时,收费人员打印出患者的结算清单,照单结算个人自付费用,其余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机构进行结算。
关于起付费
起付费也称“门槛费”,指统筹基金在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之前,由参保人员按规定需先用个人账号或现金支付的费用。起付标准由医保机构掌握,微机系统自动显示。举例说明:我院属二级医疗机构,患者第一次在我院住院的门槛费为720元;在一个统筹年度第二次住院的,门槛费为216元;在一个统筹年度第三次住院的不再支付门槛费。 70岁以上老人住院“门槛费”减半,举例说明:老人第一次在我院住院的门槛费为360元;在一个统筹年度第二次住院的,门槛费为108元。
眼科纳入医保住院病种
目前,凡需住院手术治疗的眼病,如:白内障、角膜移植、青光眼、翼状胬肉、玻切手术等住院病人均可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政策。
医保服务承诺
我院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准则,对医保患者实行医护人员全程导诊陪护。我院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,做到因病施治,合理用药,合理检查,合理收费。